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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1-06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强调重申以下要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坚决禁止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票游览参观;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走访,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坚决禁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各处级单位要把加强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实际行动、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特别是要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对本部门党员、干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

三、校纪委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于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各处级单位要将《通知》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3月1日17:00前上报校纪委。

举报邮箱:hbjmdxjjw@126.com

举报电话:87655890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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