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学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到实处;督促学校党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3.开展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管理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依纪依规负责党内监督,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净化政治生态。
5.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负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学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的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6.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7.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监察工作水平。
8.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督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