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决定10月22日(周四)、23日(周五)组织全校处级及以上干部赴石家庄市第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观时间
本次警示教育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安排在10月22日(周四)9:00—11:00,第二批安排在10月23日(周五)9:00—11:0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请务于10月21日(周三)12:00前与校纪委张慧敏老师联系,电话:87655890。
二、乘车时间、地点
第一批乘车时间:10月22日(周四)8:30,乘车地点:北校区第二办公楼西侧班车站点;
第二批乘车时间:10月23日(周五)8:30,乘车地点:北校区第二办公楼西侧班车站点。
三、教育流程
1、参观劳动场所;
2、参观监舍;
3、到警示教育报告厅观看警示教育片,听服刑人员作现身说法报告。
四、注意事项
1、严禁携带手机进入监狱区;
2、严禁为服刑人员捎带物品;
3、严禁私自与服刑人员交谈;
4、严禁携带照相机、摄影机、录音笔;
5、严禁女士着裙装;
6、严禁在监狱区内吸烟。
五、具体要求
1、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的,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2、参观人员下车后集合整队进入教育场所;
3、参观和听报告期间,必须服从监狱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4、在监狱区上卫生间统一到警示报告厅;
5、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和纪律观念,确保集体活动顺利圆满。
附件:
1、第一批人员名单(周四)
2、第二批人员名单(周五)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1、第一批人员名单(1号车).xls
2、第一批人员名单(2号车).xls
3、第二批人员名单(1号车).xls
4、第二批人员名单(2号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