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近日,省纪委监察厅专门下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好各项要求。各处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侥幸心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各处级单位要将《通知》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0月8日17:00前上报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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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87655890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
附件: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厅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