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预算编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所有的专项项目在申报资金时,要明确列出项目预算,预算要准确、精细,可操作,可执行;项目批复后要严格按预算、按标准、按范围支出。各项支出必须有预算,未列预算的不得支出。不能支、不该支的内容坚决不支。
二、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严禁乱收费和“小金库”现象
学校各部门收取费用,要严格按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执行,严禁乱收费等现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按新《预算法》的要求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各部门的培训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经营收入等均应如实报送学校财务部门纳入年度预算,应报未报的视同“小金库”,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避免乱收费、乱罚款和“小金库”以及坐收坐支、账外资金等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完善财务报销手续,规范报销行为
各部门(含科研项目)购买办公用品(包括硒鼓、墨盒、打印纸、档案夹(盒)、本、笔、复印资料以及移动硬盘、U盘等)必须以公务卡结算,报销时须随附原始发票、机打购物小票、刷卡小票和《河北经贸大学办公用品报销报告表》,缺一不予报销。
除特别规定的经费外,各部门业务费等日常运转经费、专项经费严禁支付加班费、劳务费、福利费等;严禁以部门业务费等日常运转经费、专项经费变相发放职工福利;严禁虚构经济业务或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严禁以公款购买或支付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礼品、礼金等。
四、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所有专项资金项目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使用单位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支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项目支出既要加快进度,又要确保内容规范(按项目预算或项目支出构成表的内容列支),各级领导、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防资金风险和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实行预算总额控制
项目经费要严格按预算执行,涉及“三公”经费支出的要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时应提供预算依据,无预算或不能提供预算依据的,各部门不得受理。
六、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严防各种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各级领导、各个部门、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务报销审签工作,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各部门在报销审签过程中,要严格审查票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或是否与项目具有相关性,严禁利用业务经费、日常运转经费、项目经费等虚列支出或套取资金。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经济活动责任划分及财务报销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规定》(校办字[2015]18号)精神,学校明确各项经济活动的经办人、验收人、签批人是经费使用的相关责任人,对经费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报销签批人(含项目负责人)对经济活动负有管理责任,经办人、验收人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