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端午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等问题的关键节点,为加强端午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巩固我校纠正“四风”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粽子等各种形式的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实物等;严禁用公款进行网球、高尔夫球等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二、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抓好本部门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
三、校纪委将加大问责力度,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各处级单位要将《通知》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23日17:00前上报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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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