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河北经贸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评审
申报课题可依据给定的课题指南(见附件一),也可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研究中心将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视课题申报质量确定立项数量,并择优资助。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校纪委将择优上报省纪委或相关部门。
二、完成时间和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课题负责人应为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成果须注明“河北经贸大学2018年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研究课题”,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不予认定为研究中心的课题研究成果。
立项课题须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理论创新或实践创新,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课题完成后,研究中心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通过的,拨付资助经费,颁发结项证书。对于逾期不能完成的,给予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资格及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承诺实际参加课题设计、组织和研究。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再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研究团队不少于3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
2、课题申报人及研究团队在申报课题相关领域应有较好研究成果和基础。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18年6月13日前将立项申请书(附件二,一式两份,一份署名一份不署名)及电子版,报送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第一办公楼422房间),联系人:闫海涛,电话:87655819。
附件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二:党风廉政建设研究申请书.doc
河北经贸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