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一)机构设置
1、各研究小组组建学术研究梯队;
2、召开情况沟通会确定各研究小组近期科研方向;
3、召开纪委、教务处、科研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讨论研究中心工作计划。
(二)人员设置
1各研究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工作。组长负责筹建研究小组,构建学术研究梯队(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2、研究小组人数规模2-3人。
(三)课题选择方式
1、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为各研究小组提供反腐倡廉工作的热点、难点,供研究小组做参考。各研究小组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开展研究工作;
2、各研究小组也可根据时政情况,向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申报研究项目;
3、申报中纪委、教育部、省社科规划办研究项目。
(四)学术交流
1、由研究中心具体安排研究小组在每年四月份的“河北经贸大学廉政建设活动月”中面向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术报告;
2、研究小组形成新的理论成果后,可向校纪检委申请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学术报告;
3、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邀请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做报告;
4、在合适的时机,组织适当规模的省、地区、市廉政建设研究论坛。
(五)教学工作
建议:借鉴其他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做法,将廉政课程逐步纳入本科生和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行政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和法学硕士),廉政教育进课堂。将廉政建设研究与教学和学科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为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支撑。
(六)科研任务
1、各研究小组每年需向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提供至少一份科研成果报告;
2、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力争编写出版廉政建设研究方面的专著或教材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