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小组的科研和教学能力,保证研究小组按计划开展科研和教学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负责人
研究小组组长作为责任人负责召集研究小组活动,并负责研究活动的进行和开展。
二、活动时间
研究小组原则上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小组活动,活动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活动形式
研究小组可以开展诸如学术报告会、教学研讨会和课题分析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要创新活动方式,保证活动效果。
四、活动要求
1、研究小组要利用小组活动做好一个周期内的科研和教学工作计划;
2、小组组织活动前要提前通知小组成员做好相关准备;
3、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每位小组成员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小组成员的科研教学能力;
4、活动过程要有记录;
5、各研究小组每年需向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提供至少一份科研成果(作者单位需注明河北经贸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