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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7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

“五一”、“端午”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五一”和“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重申如下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各处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将“八禁止”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确保做到绷紧纪律弦,廉洁过“两节”。

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相关规定。

四、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各处级单位党组织要将《通知》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6月14日17:00前上报校纪委。

举报邮箱:hbjmdxjjw@126.com

举报电话:87655890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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